要数量还是质量,专利政策之辩/王瑜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9:53:28   浏览:840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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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数量还是质量,专利政策之辩

王瑜


  目前我国对专利的激励政策确实激发了企业开发热情,我国专利数量在有些省份几乎是成倍的增长。在专利申请量激增的背后,为了追求数量,有的企业故意把专利拆开申请,将一些技术水准不高的技术改进和外观都申请为专利。这样数量增加质量却下降了,由此引起专利开发要数量还是质量争议。专家们担忧现行的激励政策只会带来更多的“垃圾专利”,并不利于真正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下面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专利数量多吗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09年3月16日,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总量突破500万件,看起来数字很高,但有效的专利却只有不到120万件。我国企业总数为4000多万家,如果按我国企业的数量来计算,40家企业才只有一件有效专利,平均只有2.5%的企业拥有有效专利。2008年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828,328件,国内有4.05万企业申请了专利,2008年申请了专利的企业只有千分之一,也就是2008年1000家企业才申请一件专利。
  如果说小作坊型的企业不需要专利,那么来看看国资委直属的大型企业,其中规模大的在世界上也是顶级大鳄,中石油的市值曾经为世界最高。在2006年4月23日闭幕的“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资委监管下的央企拥有的所有专利总数为30520项,还不及佳能公司的一半。据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07年底中央企业累计拥有有效专利45547项。数量增加很快,但是央企拥有的专利总数还是不及佳能公司一家拥有的专利数。
  截止2008年我国有效专利数量为119.5万件,其中有效的发明专利33.7万件,2006年世界发明专利总量为610万件,由此可以推算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仅占全球有效发明专利的2%-2.5%,而我国的经济总量占世界6%,我国有效专利与我国经济总量很不相符。就像我国GDP总量世界排名第三,但是一算人均排名就相当落后一样,我国专利数量虽然很多,但是平均到企业还是与世界有很大的差距。

二、数量反应的问题

  我们在专利的数量方面落后只是一个表象,其深层问题需要我们理性去思考。我们的思维习惯总是将所有落后的原因归结为意识问题,并附和一些客观的原因,对于知识产权我国已经非常的重视,我们的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像慈祥的老父亲,对于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是不厌其烦,各地各种培训班免费给企业讲,然而企业参加的积极性却不高,连吃住都免费的培训,有时政府还得借助行政强制命令企业才勉强派个普通员工来凑个数。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对驰名商标给予高额的奖励,对商标、专利的申请给予补贴,甚至是全额报销。国资委对下属的央企下达硬性的命令,必须在今年底完成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否完成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作为企业的一项考核指标,政府一手拿着胡萝卜,一手挥舞大棒,应该说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意识没有问题。
  为什么企业对知识产权还是这么冷淡呢?笔者深切感觉到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存在严重的问题,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这个最为基础的问题企业还没有弄清楚,只是对商标、专利略知道一些,知识产权有什么用?企业更是茫然,而知识产权是要钱去维持的,比如专利每个每年两三千元的维持费对于企业是个负担,看不到的是用处,看得见的是支出,如此企业当然没有兴趣。当笔者换一个角度和企业家谈,说知识产权就是企业的财富,通过对知识产权的运作可以使企业很快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企业家立刻来了兴趣。可见我国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宣传还是有些问题,并没有切中企业的实际需求。
知识产权运用需要从战略层面进行规划,仅企业家弄清楚了知识产权对企业的意义还不行,在实务操作中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障碍。企业规划知识产权战略,除了上层领导的支持,更离不开技术部门的配合,可是在这个看起来最容易理解专利的部门却常常抵制。技术人员有很深的技术情节,他们追求的是技术方案的完美和对高难技术攻关的快感,而不是实际的运用,我们要求他们对专利的开发更多的要考虑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而他们不屑一顾,认为雕虫小技,“不在这里发明”的心结使他们很难接受市场和消费者的诉求。还有的技术负责人认为专利对生产并没有任何作用,他们可以一直蹲在车间琢磨技术改进,但就是不愿意将这些改进申请为专利,他们可以当公司领导的面点头称赞,却根本不给予配合。这个看起来是企业管理的问题,当技术人员的傲慢与偏见成为普遍现象时,毕竟他们是专利开发的主力军。

三、给点甜头又何妨

  前几年我们商标抢注炒卖现象很严重,这种行为普遍受到诘难,国家商标局也因此发布个人禁止申请商标的禁令,但是笔者并不赞成这种做法,曾经发表文章,表示可以让商标炒卖行为发挥鲶鱼效益激活我国企业对商标的馄饨意识。炒卖商标者是知识产权的先知先觉者,他们从知识产权中获得了甜头,同时也让那些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尝到了苦头。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对知识产权重视的企业一般有两类:吃过苦头的,尝过甜头的,更有意思的是甜头浅尝即可,而苦头非要吃过几次才行。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或多或少受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有外部的压力,另一方面屡屡受到国外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打击。可以说正是因为这些“苦头”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使企业从中看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笔者有个客户从事工艺品的生产,和同行一样,他也习惯于借用别人的“好东西”,结果侵犯了专利权,第一次接到律师警告函,立刻支付了赔偿,第二次被同一家企业起诉,在诉讼中很快同意赔偿和解,第三次又被该企业起诉,终于领悟到自己也要开发知识产权,在去年一年中就申请了一百多个专利。笔者另一个客户接受笔者建议,进行品牌经营,直接从品牌就获得了政府几百万的现金支助,从市场上获得的利润十几倍于政府的支助,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建议,企业因此尝到“甜头”后,立刻改变了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主动追着要求笔者为其做进一步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鸦片是被禁止流通的毒品,但是鸦片却不愁销售,知识产权是个好东西推行却是这么的困难,我们不得不思考。笔者认为不妨学习鸦片的行销方式,第一次、第二次鸦片基本都是免费的,当吸食者产生依赖后,不得不想方设法冒判刑的风险到处采购。对待知识产权我们同样可以给企业一点甜头,使企业从中获益后,就不愁企业不会自己投资去开发知识产权了。而这个甜头最少要让企业拥有专利,很多地方的知识产权局做的“灭零行动”只能针对规模以上的企业,只有先有了,才可能提出质量要求。因而笔者认为专利的数量是质量的前提,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先提高数量,再考虑质量的政策是恰当的。
  政府的资助花不了多少钱,我们又何必在意企业申请的是什么样的专利,关键是要激发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兴趣,让企业从中尝到甜头,然后才有质量的提高。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邮:5166221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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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北政发〔2005〕25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北海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将北海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改为北海市价格调节基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
凡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项活动的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含中直、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及分支机构)及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都应当依照本办法之规定,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为:
(一)从事业性收费(不包括教育、卫生和上缴自治区部分)中按收费总额提取2%作为价格调节基金,由非税收入管理局从各事业单位存入财政专户的事业性收费中征收;从公益性收费、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中按收费总额2%作为价格调节基金,由市物价局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审时征收。
(二)市内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渡假村、旅社等旅店业,由经营者从入住旅客的床位价格外征收,征收标准:四、五星级每天每床征收8元,三星级每天每床征收6元,一、二星级每天每床征收4元,其他每天每床征收2元。
(三)餐饮业和娱乐业(包括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桑拿、足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营业总收入的1%征收。
(四)景点景区在门票价格内征收,征收标准按门票收入的10%计征(不足1元按1元收)。
(五)土地转让按交易总额的6‰计征,其中买卖双方各征3‰。

第二条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方式
(一)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征收或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价格调节基金。凡属代征单位有权、有义务代政府向应征单位或个人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二)实行按月计征的应征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应缴基金缴纳到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代征单位要在2天内将代征款缴纳到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第三条 价格调节基金的用途
(一)应付市场突发因素引起的价格突变情况的补贴;
(二)平抑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暴涨暴落的临时性价格补贴;
(三)重要节日期间对主要副食品的价格补贴;
(四)扶持“菜篮子”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短期借款;
(五)旅游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旅游促销,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六)市场价格调节的其它临时性补贴。

第四条 价格调节基金组织管理
(一)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的领导,统筹管理, 成立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
(二)价格调节基金按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基金征收使用市财政局专用票据,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三)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先由需要使用的单位申请,经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财政局和市政府批准。
(四)可从征收的基金收入中提取5%给代征单位手续费,提取1%作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业务办公经费。
(五)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权属于市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和挪用价格调节基金。
(六)各应征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价格调节基金,逾期不缴纳的,除责令补缴外每日还要处以应缴金额2‰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由价格 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检查,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拖欠超过半年的,由市物价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市物价、财政、旅游、卫生、商务等部门应从发展经济,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协助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

第五条 合浦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市人民政府北政发[1995]15号文同时废止。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

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5〕188号 2005年9月5日

《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方案

(2005年8月17日)

为了认真贯彻《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巩固发展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成果,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造条件,进一步展示西安和谐优美、整洁有序、充满生机的城市形象,努力把西安市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畅、净、宁、亮、新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化理念”,以法律法规和《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为依据,以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营造良好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为主要活动内容,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手段和部分工程措施,着力解决好影响城市容貌的人行道通行能力不强、市容大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较多、主要街区噪音扰民、节假日点亮程度不够、广告牌匾和路、楼、门牌标志陈旧等突出问题,实现城市容貌的显著改观。
二、主要任务及整治内容
“畅、净、宁、亮、新”五项工程,分别由市级有关部门、城6区政府组织实施,集中开展24项整治活动。市实施畅、净、宁、亮、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160号)精神,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畅,即人行道畅通无阻,市民行走方便自由。围绕提高人行道通行能力,开展七项整治活动:一是拆除人行道乱搭乱建的棚亭;二是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擦车、修车、装饰等违章占道作业;三是整顿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四是清理人行道废弃线杆、水泥墩、钢筋、角铁等障碍物;五是整顿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六是对人行道路面破损、地砖松动进行整修;七是在人行道设置限制机动车停放的隔离桩、隔离墩等,设立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警示牌。
净,即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城市外观靓丽优美。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开展七项整治活动:一是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二是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消纳管理;三是添置果皮箱、垃圾桶等市容公用设施;四是明确建设方的管理责任,规范施工工地管理,抓好建筑工地出入道路硬化、建筑渣土密闭清运、易产生扬尘物料覆盖等关键环节;五是清洗、粉饰建筑物立面,清理临街阳台上堆积的杂物、悬挂物;六是运用市场手段和经营城市的思路,规范公厕管理;七是清理市政公用设施上乱贴乱画和花坛绿带内的杂物。
宁,即大街小巷无超标噪音,人居环境宁静和谐。开展5项整治活动:一是关闭临街住宅楼破墙、破窗开设的经营店铺;二是关停临街居民区五金制作、焊接等手工作坊;三是清理取缔临街店铺宣传促销活动的音响设施,降低街区噪音;四是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占道经营和临街门店出店经营;五是清理取缔非法劳务市场和占道夜市。
亮,即道路点亮设施完善,城市夜景流光溢彩。开展两项整治活动:一是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建(构)筑物实施霓虹灯、彩灯、射灯点亮;二是按照城市灯光和夜景规划要求,主干道的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
新,即环境容貌赏心悦目,城市品位高雅清新。开展三项整治活动:一是清理整治一店多牌和破旧不洁、大小不一、风格不同、用字不规范的门头牌匾;二是拆除、清理钟楼、火车站、城墙、旅游景点等周边的建(构)筑物第五立面乱搭乱建的棚亭和乱堆乱放的杂物;三是规范各类指示牌、建筑物名称、门牌字号、导游图等城市标志物,清理、清洗污物和野广告。
三、责任划分及工作要求
5项主要任务及24项专项整治活动内容,按照市区事权划分原则,市级有关部门负责6项专项整治内容,城6区政府负责18项专项整治内容。
(一)市级部门责任及工作要求
分别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管委会、市市容园林局3个部门牵头,市民政、规划、交通、旅游、交管、邮政、电信等部门配合。
1.整顿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交管支队配合。
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整治方案,规范机动车占道停车场(点),清理非法占道机动车辆,进行长效管理;市公安交管支队对不配合管理的违法车辆按市城管执法局通知暂停车辆年审,督促违法车辆接受处理后再进行审验。
2.对人行道路面破损、地砖松动进行整修。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牵头,市市容园林局配合。
工作要求:市市政管委会负责修补破损人行道,铺设地砖。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提供路面破损、地砖松动信息,并及时告知市政部门整修。
3.在人行道设置限制机动车停放的隔离桩、隔离墩等,设立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警示牌。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支队配合。
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支队负责勘察确定隔离桩(墩)、警示牌设置方案。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施工,设置要求疏密合理,外形美观,标识规范醒目。
4.清理市政公用设施上乱贴乱画和花坛、绿带、树坑内杂物,整修树池。
责任单位:市市容园林局牵头,邮政、电信、交通等部门配合。
工作要求:电话亭、书报亭、公交调度站、自行车保管站、阅报栏、广告牌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设置单位负责维护保洁,保持整洁、完好,无乱贴乱画现象。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整修树池树坑,保持树池规范、主干道树坑箅齐全、树坑平整,及时清理花坛、绿带内杂物。
5.按照城市灯光和夜景规划要求,主干道的路灯照明率不低于95%。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工作要求: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要求,检查、维修道路照明设施,使主干道的照明率不低于95%,落实日常管理措施。
6.规范指示牌、建筑物名称、门牌字号、导游图等城市标志物,清理、清洗污物和野广告。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牵头,各标识设立部门配合。
工作要求:各设置部门要保持标志物布局合理、内容醒目,用字规范;主要街区的标志物应有中英文标识;每天派出专人进行保洁,清理野广告,保证各类标志物干净、整洁。
(二)城6区政府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城6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市容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建委督促落实。
1.拆除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
工作要求:城6区政府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单位、后个体的顺序,拆除辖区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做到辖区基本无违法建(构)筑物,人行道无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的棚亭;恢复原有人行道路面,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2.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擦车、修车、装饰等违章占道作业。
工作要求:城6区执法局依据《西安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2〕5号)负责各自辖区管理工作,保证洗车站(点)无占道洗车、擦车,无随地排放污水,机动车(非机动车)修理、装饰门店无占道作业;机动车装饰、美容行业无随意扩大作业场所进行洗车、擦车;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3.整顿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工作要求:城6区市容局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点管理,确保非机动车停放站(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整齐,单排摆放,车头向外,无挤占盲道;做到遮阳伞、护栏、价目牌、桌椅四统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4.清理人行道废弃的线杆、水泥墩、钢筋、角铁等障碍物。
工作要求:城6区建设局负责清除露出地面的废弃钢筋、螺钉、水泥墩等影响行人通行的障碍物;清除完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路面原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
5.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工作要求:城6区市容局负责按标准配齐保洁员,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制;坚持早查制度;推广湿法作业,降低扬尘。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6.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消纳管理。
工作要求:城6区市容局负责辖区临街门店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密闭清运,无害化处理。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7.添置果皮箱、垃圾桶,做到管理规范。
工作要求:城6区市容局负责辖区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式样统一;定期清掏、擦洗,保持整洁。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8.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抓好建筑工地出入道路硬化、建筑渣土密闭清运、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覆盖等工作。
工作要求:城6区建设局、执法局负责辖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施工工地设置公示牌和环境保护监督栏,标志清晰醒目,内容完整;工地设置不低于规定高度(工地位于主干道旁为2.5米,其余为1.8米)的围挡墙,沿街的建筑工地设置文化墙,保持干净整洁;设置清洗台,对驶出的车辆进行冲洗;硬化处理施工工地出入口,并保持整洁;渣土密闭清运,无沿途抛撒;场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实施覆盖处理,杜绝建筑扬尘污染环境。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9.清洗、整修、粉饰建筑物立面,清理沿街阳台上的堆积物、悬挂物等。
工作要求:城6区建设局、市容局负责辖区建筑物立面管理,组织协调住户对临街建(构)筑物定期进行清洗、粉刷、维修,保持外形良好、整洁;限定阳台内堆放物、悬挂物不超出护栏,有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措施。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10.规范公厕管理。
工作要求:城6区市容局负责辖区公厕管理,确保公厕标志明显,有中英文标识,衣帽钩、洗手池等设施齐备完好。做到四净(地面、坑位、门窗、四壁)三无(无蝇蛆、尿碱、臭味)。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监督检查。
11.关闭临街住宅楼破墙、破窗开设的经营店铺。
工作要求:市规划局牵头,市、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参与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有重点、分阶段组织集中整治,逐步关停破墙、破窗开设的经营店铺,限时恢复建筑物原貌,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市规划局负责监督检查。
12.关停临街居民区的五金制作、焊接手工小作坊。
工作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城6区环保局、工商局、执法局负责取缔辖区内临街及居民生活区五金制作、焊接手工作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3.清理临街店铺宣传促销活动的音响设施,降低主要街区噪音。
工作要求:城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治理辖区临街门店宣传促销活动音响噪音污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4.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占道经营和临街门店出店经营。
工作要求:城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督导各执法中队落实四定方案,加强日常检查管理,保持一、二类主干道无非法占道经营和临街门店出店经营,三类道路无集结性占道经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5.清理取缔非法劳务市场及占道夜市。
工作要求:城6区劳动局、城管执法局分别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城市道路无非法劳务市场和占道夜市。市劳动保障局、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6.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构筑物按有关规定实施霓虹灯、彩灯、射灯点亮。
工作要求:城6区建设局负责协调辖区点亮工程,确保城区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构筑物安装霓虹灯、彩灯、射灯等点亮设施,按时间要求实施点亮。市市政管委会负责监督检查。
17.清理整治一店多牌和破旧不洁、大小不一、风格不同、用字不规范的门头牌匾。
工作要求:城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辖区临街门店牌匾整治工作,做到“一店一牌”,设置位置、高度符合规定,沿街楼体立面除一楼门店外,无非法设置的其他标识。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
18.拆除、清理重点区域或路段建(构)筑物第五立面乱搭乱建的棚亭和乱堆乱放的杂物。
工作要求:城6区建设局负责钟楼、火车站、城墙、旅游景点周边和一、二类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第五立面无乱搭建的棚亭,做到无随意堆放的杂物,有条件的可实施绿毯覆盖。市建委负责督促检查。
四、时间安排及阶段划分
(一)时间安排
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200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宣传动员。市政府和城6区政府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宣传;颁布《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制作《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多媒体宣传片进行专题报道,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署名文章等;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手册》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加强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编写《综合执法100问》、《文明执法100例》、《市民知法100条》等通俗易懂的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万家”大型宣传活动等,为畅净宁亮新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005年10月至2006年11月底):清理整治。各责任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步骤、分阶段认真抓好24项整治活动。市实施畅净宁亮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搞好阶段性考核。
第一步,细化方案。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对12项需采取工程措施的整治项目(见附件3)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整治任务、整治标准、整治经费;制定清理整治项目工作计划,按计划、有重点实施不间断清理整治。整治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步,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按照计划推进工程实施、开展清理整治,各牵头部门、督导单位按时限、标准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第三步,分项验收。对12项工程措施,各牵头单位按照某工程项目的时限要求,提前半月上报该项目的验收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进行检查验收;对其他非工程性清理整治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评比办法进行检查评比,考评结果纳入当月“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比”成绩。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项目,责任单位进行二次整改,牵头单位进行督导。牵头单位确认达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进行验收,直到达标为止。
第三阶段(2006年12月):总结表彰。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验收、评比,召开总结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制定日常工作考核办法,巩固整治成果。
五、监督考核
为使这次整治的各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由“西安市畅净宁亮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5大项主要内容、24项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考核,并实施责任追究。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1.考核范围:承担24项专项整治活动内容的城6区及市级相关部门。
2.考核内容: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和市级部门、城6区主要任务、工作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考核程序
1.阶段性检查:按整治内容进行阶段划分,实施专项考核。单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先由牵头单位进行自查,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者,通报批评。
2.总结考评:整个活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城6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总结考评小组,对各区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总结评比。
(三)考核计分办法
1.采取单项整治任务达标验收与整体工作进展情况评比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市级相关部门:每项主要任务计总分100分,采取单项扣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见附件1)
3.城6区政府: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畅25分,净27分,宁27分,亮5分,新16分),采取18项整治内容单项扣分制,单项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见附件2)
(四)奖惩措施
1.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通过《畅净宁亮新工作简报》向各区和各部门进行通报,并向市领导汇报,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达标验收结果。
2.对城6区评比中的前三名,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最后一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分管副区长实施责任追究。
3.对市级牵头部门按6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奖励前二名,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建立广泛监督机制
1.设立专线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2.聘请50名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律师和新闻工作者为义务监督员,为实施畅净宁亮新工程建言献策。
3.请各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给予全方位监督,并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对整治活动进行追踪报道。
4.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畅净宁亮新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畅净宁亮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杨广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政担任。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协调解决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畅净宁亮新整治工程的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及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经费投入
市、区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以确保5项工作任务和24项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实施城市容貌畅、净、宁、亮、新工程,是提升城市品位、深化“创卫”工作的一大举措。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决策上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真抓实干,统筹兼顾,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承担的任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条条指导,块块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整治格局。要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宣传先进,鞭策落后,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每一项整治任务都能按标准、按时限圆满完成。